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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户积分计划

业务介绍

简介

客户积分计划是中国电信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的支持与厚爱,针对办理了后付费产品的1星-7星星级客户推出的一项客户回馈服务,积分可以用来兑换多种礼品、电信产品和服务。

上市时间

2009年5月1日起。

业务有效期

客户积分有效期3年。每3年为一个有效期实行滚动清零,即客户在第一年获得的积分,只要在第三年年底到来前使用都有效,过期则清零,具体以协议签订的有效期为准。例如:2014年1月至12月产生的可兑换积分,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止,以此类推。

适用客户

适用于办理了后付费产品的1星-7星星级客户

产品内容

积分计算规则
客户积分计划是以实收的电信业务消费金额为基础,按照一元一分计算客户消费积分,再以客户消费积分为基数,乘以客户星级对应的积分倍数,给予客户相应的积分;每月交费后,系统自动计算当月积分并累积,具体如下:
1、消费积分:
计算规则
说明
以实收的电信业务消费金额为基础,按照一元一分计算客户消费积分
1、已享受终端补贴、预存话费租机等的客户,在补贴协议期或承诺消费额度未消费完前,仍然按实收额度计算消费积分。
2、额外获得优惠类业务、代收费类业务、违约金、工料费、调测费、手续费、UIM卡费等一次性费用,非记名电信卡收入,其他非电信业务费用不参与消费积分计算。
3、如办理了预缴费电信业务,则按每月实际抵扣的费用计算积分。对于一次性缴清包年费用的,若在营业厅办理时由办理人员转为次月代收方式,即可在次月销帐时计算相应的消费积分。
2、积分倍增:
星级
积分计算倍数
说明
7星
5倍
1、本规则执行后,无星级客户不再累计积分,直到评上星级为止,原积分帐户不清零,原积分有效,可查、可兑换。
2、同一星级客户名下的所有用户享受同等倍数的积分。
3、客户名下所有用户的消费积分倍享后,按照登记证件进行客户级积分归并,积分归集后,只允许登记证件本人通过客户级认证后查询和使用。
4、客户名下任一业务终端设备号码均可通过电子渠道兑换积分;实体渠道需通过客户级身份认证后兑换积分。
5、客户有效期内的倍增积分累计值超过150000分后暂停计算积分。
6星
4倍
5星
3倍
4星
2倍
3星
2倍
2星
1.5倍
1星
1倍
注:网龄积分自2016年1月1日起不再提供,改为以倍增积分的方式回馈客户。由于2015年全年消费的可积分业务是在2016年提供网龄积分,故依然会提供。2015年6月至2015年11月共计6个月电信消费的网龄积分,会在2016年的1月份提供;2015年12月电信消费的网龄积分,会在2016年的6月提供。
积分起兑标准
自2015年8月1日起,我省对积分兑换起兑标准做出如下调整:
1、积分起兑标准(即6个月积分起兑标准)调整为:入网客户首次产生积分后6个月(含)以上,方能进行积分兑换(调整前积分起兑标准为客户从拥有积分起,即拥有积分兑换资格,可进行积分兑换)。如客户是在2015年8月入网,在8月产生了消费,于9月缴费后首次获得8月消费所产生的积分,则客户于2016年2月1日后方能进行积分兑换。
2、客户在到达积分起兑标准后,即拥有积分兑换资格,积分兑换资格为一次获得、持续有效,即客户在首次达到积分起兑标准后,客户将持续拥有积分兑换资格。客户离网后,积分兑换资格即失效;如客户重新入网,需重新达到积分起兑标准后,方可获得积分兑换资格。
3、客户在起兑标准调整前已经获得积分兑换资格,兑换资格继续保持有效;客户在起兑标准调整前还未获得积分兑换资格,按照调整后的起兑标准执行。客户拥有的全部可兑换积分作为有效积分计提积分计划准备。

费用说明

欠费提示

欠费客户积分计算说明
欠费客户(客户名下天翼手机/固定电话/宽带/广东IPTV产品中有其中1个产品欠费),超过缴费期后再缴费不会计算积分,客户即使缴清,只是次月恢复计算积分,欠费期间的积分不进行计算,例如客户4月欠费在6月缴清,则4月积分不进行计算。客户名下任一业务终端设备连续欠费超过三个月,且经催缴仍不缴纳的,冻结客户积分账户,客户交费后,客户积分账户解冻。

业务办理

申请途径

1、可通过易信(公众帐号:天翼积分)、微信(公众号:广东电信)、短信、中国电信网站积分商城、电信营业厅APP、广东IPTV、天翼客户俱乐部、集团积分商城、营业厅进行查询和兑换积分。
2、可通过10001号语音热线查询积分。

申请指引

易信
下载易信客户端后(下载地址:http://www.yixin.im),登录易信关注公众帐号“天翼积分”,即可随时查询、兑换积分。
微信
微信关注“广东电信”(微信号:gdkf10000),关联中国电信业务号码即可进行积分查询、积分兑换。
短信
使用天翼手机编辑短信“105”或“JF”发送至号码“10001”可查询积分。
使用天翼手机编辑短信“106”或“DHJF”发送至号码“10001”可兑换积分。
中国电信网站
登录中国电信网站积分商城可查询、兑换积分及了解天翼客户俱乐部更多活动。
积分兑换流程图
中国电信APP
使用天翼手机登录电信营业厅APP可查询、兑换积分。
广东IPTV
使用中国电信的广东IPTV,可以通过电视终端直接查询、兑换积分。
集团积分商城
可通过全国积分商城网址查询、兑换积分。
营业厅
持有效证件原件前往本地电信营业厅可查询、通过扫描二维码兑换积分,具体以营业厅答复为准。

办理说明

变更
可以办理客户属性变更:品牌客户由于套餐产品退订等,改变品牌属性,则从下月开帐日起,变更或停止原有品牌客户身份相关积分计算,其余积分计算正常进行,原有积分继续有效。
取消
客户购买的销售品可以办理取消,如发生退订或拆分,则从退订或拆分生效之日起,停止计算该销售品的积分,原有积分继续有效。
拆机
客户名下产品(如固定电话、宽带、天翼手机等)可办理所有产品或任一产品拆机。
客户名下所有产品(如固定电话、宽带、天翼手机等)拆机,则停止计算该客户所有积分,原有积分全部失效。
客户名下某一产品(如固定电话、宽带、天翼手机等)拆机,则停止计算该产品所关联销售品的积分,原有积分继续有效。
移机
产品(如固定电话等)可以办理移机改号:关联的销售品所有积分项正常计算,原有积分转移至该产品的新号码。
过户
产品(如固定电话等)可以更改客户名称(即过户)或改变签约责任人:客户申请产品过户生效月起,关联的销售品新产生的积分不再计入原客户积分帐户,而计入被转移的客户积分帐户。原客户如未离网,原有积分仍然保留在原有客户的积分帐户中。

业务使用

使用说明

客户在使用积分时,先产生的积分先使用,使客户的积分使用期得到尽可能的延长。
客户可以使用积分兑换各种电信自有产品(如话费等)、商家礼品和服务,也可以兑换天翼客户俱乐部礼品或参与个性化关怀活动(如尊享活动、高端明星演唱会抢票活动、积分抽奖活动、积分秒杀活动、节日优惠等)。
成功兑换礼品后15个工作日内(有特殊说明的除外),根据客户填写的配送信息邮寄到客户指定地址,除需支付相应积分外,无需缴纳任何费用,配送范围为广东省内,所有礼品一律包含配送。
客户同时兑换天翼手机通话费、短信包、上网包等电信业务,系统将会自动顺延各业务生效时间。
为加强对客户积分安全的保障,自2018年3月21日起在全国积分商城实施兑换限额管控,具体额度如下:
全国积分商城客户兑换额度(单位:万分)
礼品类型
每日兑换限额
每月兑换限额
每年兑换限额
实物礼品
10
25
30
O2O礼品
5
25
30
虚拟礼品
1.2
6
8
服务类商品
10
25
30
混合支付积兑换使用说明:详见混合支付说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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